最新修订的内幕交易司法解释已经正式实施,内幕信息认定时间节点前移,在重大事项酝酿阶段产生的未公开信息,就纳入监管范围。即便没有直接买卖股票,随意在微信群、社交平台转发重组、并购等未经公告的消息,属于泄露内幕信息行为。
很多投资者抱有侥幸心理,认为只是转发消息,不会受到监管追责。新规明确,最终交易是否盈利,不影响违规认定。一旦其他投资者依靠这条传闻开展交易,转发信息的人员同样会被监管调查。
日常投资交流,只传播上市公司官方披露公告内容,远离各类小道消息、市场小作文,不要随意转发未经证实的资本运作传闻,同时拒绝依靠传闻开展交易,规避投资亏损与监管处罚双重风险。
若你需要专业量化交易工具、高速交易通道,同时希望拿到全品类成本价佣金,欢迎点击头像添加微信咨询,国企上市券商资质齐全,线上线下业务均可一站式办理,两融利率可谈至4%以内。
发布于2026-7-31 15:11 南京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