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依据证监会最新《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董监高存在法定定期报告静默窗口期,窗口期内禁止买卖本公司股票,不同报告类型时限明确区分,为合规与考试核心考点,具体细则如下。
(1)年报、半年报长效静默窗口期: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15个自然日为静默禁交易期,期间董监高不得进行本公司股票任何买卖操作,属于常规最长定期报告窗口期。
(2)季报、业绩预告/快报短效窗口期: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披露前5个自然日为静默禁交易期,窗口期时长短于半年报、年报,适配短期业绩披露风控要求。
(3)延期披露特殊计时规则:若上市公司因故推迟定期报告披露日期,静默窗口期不随新日期顺延,统一自原预约公告日期前15日/5日起算,杜绝通过更改披露日规避禁交易规则。
(4)重大事项专项静默窗口期:除定期报告外,公司存在对股价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事件,从事件发生、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全程属于额外静默禁交易区间,双重管控交易行为。
(5)窗口期违规交易后果:董监高在静默期内买卖股票属于违规短线交易、窗口期违规交易,交易行为无效或被监管追责,所得收益全部归上市公司所有,同时记入诚信档案、出具监管警示函。
核心总结:定期报告静默窗口期标准:年报/半年报前15日、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前5日;延期披露按原预约日期计时,叠加重大未公开事项全程静默,窗口期禁止一切董监高本公司股票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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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2小时前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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