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监管统一明确规则:可转债转股后生成的股票卖出时效标准,沪深市场统一规定如下:
(1)股份到账时间 T 日交易日提交转股申报,当日清算完成可转债注销,转换得来的正股股份于 T+1 交易日开盘前划入投资者证券账户。
(2)卖出交易限制 T 日转股当日无对应股票持仓,无法委托卖出;T+1 日起账户内新增转股所得股份,可正常挂单卖出,遵循个股对应涨跌幅规则。
(3)零头权益处理转股计算后不足 1 股的零碎份额,不生成股票,清算后以现金形式发放至资金账户,资金到账后可直接转出或交易。
(4)特殊停牌情形若转股后正股次日全天停牌,股份依旧正常到账,仅需等待复牌后方可卖出,停牌不影响股份登记入账。
极简总结:当日转股无法卖出,转股所得股票 T+1 交易日方可正常卖出,不足 1 股部分折算现金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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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6-7-16 09:49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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