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57.3%与43.3%这一整体框架内,交易所还配套设置了两档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以平抑短期过度波动。当可转债的盘中成交价较发行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 时,将触发第一次临时停牌,时长为30分钟。若价格波动进一步加剧,达到或超过30%,则会触发第二次临时停牌,并直接持续到当日的14:57才复牌。
值得注意的是,沪深交易所对于停牌期间的报单规则存在细微差异。上海市场在临时停牌期间不可挂单、不可撤销卖出,但可以撤销买入;而深圳市场在停牌期间则可以挂单,也可以撤单。此外,上市首日的开盘集合竞价阶段也有独立的申报范围,例如沪市为发行价的70%至150%,深市则为发行价的上下30%。从上市的第二个交易日起,可转债的涨跌幅限制将统一调整为20%。
发布于23小时前 重庆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