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限价委托买入的核心逻辑是“指定最高买入价,只能按该价或更低价格成交”,具体规则分三部分:
1. 成交原则:价格优先 + 时间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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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优先:买入价挂得越高,越先成交(高价买单 > 低价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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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优先:同价格的买单,提交更早的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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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价确定(连续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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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买价 ≥ 卖一价 → 按卖一价成交(更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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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买价 = 买一价 → 排队等待,有人卖给你才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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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买价 < 买一价 → 排入买盘队列等待价格上涨
2. 申报价格限制(防废单)
涨跌幅限制(集合竞价/连续竞价均适用)
买入价必须在当日有效涨跌幅内,超出直接拒单(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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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板/风险警示股:±10%(注:2026年7月起ST股已从5%调整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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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创业板:±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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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上市前5日/退市整理首日:无涨跌幅
连续竞价“价格笼子”(防乱挂单)
买入申报价不得高于「卖一价×102%」vs「卖一价+0.1元」的孰高值,不足2%时按0.1元兜底(低价股保护)。
例:卖一10元 → 最高可挂10.2元;卖一3元 → 最高可挂3.1元(3×102%=3.06 < 3.1)。
无涨跌幅股票的特殊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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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盘集合竞价:前收盘价的5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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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中临停/收盘集合竞价:最近成交价±10%
3. 适用时段与委托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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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用限价委托的时段:开盘集合竞价(9:15-9:25)、收盘集合竞价(14:57-15:00);其中9:20-9:25/14:57-15:00不可撤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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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竞价(9:30-11:30、13:00-14:57):限价/市价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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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变动单位:普通A股0.01元,科创板0.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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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数量:≥100股(整数倍),卖出不足100股需一次性挂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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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默认当日有效,收盘未成交自动作废
发布于2026-7-13 15:31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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