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期权合约到期未行权不会直接自动作废,分实值、虚值合约产生不同持仓损失后果。
我帮您分合约状态梳理到期相关规则:
(1)虚值期权到期处置:到期日结算价低于认购行权价、高于认沽行权价即为虚值,内在价值归零,系统到期后自动注销合约,投资者仅亏损当初买入付出的权利金,无额外资金扣款。
(2)实值期权行权规则:深度实值合约多数券商默认自动行权,轻度实值部分券商需手动勾选自动行权;若手动未开启自动行权,到期未操作则合约直接失效,白白丢失合约内在价值,造成大额亏损。
(3)到期操作时间限制:股票期权到期日为合约月份第四个周三,当日收盘前可平仓或提交行权申报,收盘后无法再操作;行权后次日交割标的,需账户备足对应资金或证券。
期权自带杠杆属性,权利金会随到期临近加速损耗,也就是时间价值衰减。持有期权合约要持续关注到期时间,临近到期及时选择平仓或行权,避免因遗忘操作导致权利金全部亏损。期权风险等级偏高,参与前需充分认清杠杆波动风险,控制持仓规模理性交易。
发布于5小时前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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