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结论:持股 4 个月卖出,红利税税率为10%
依据现行 A 股差别化红利税政策,持股期限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实际税负为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政策依据与税率分档(财税〔2015〕101 号)
≤1 个月(含):全额计税,税率2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个月~1 年(含):减按 50% 计税,税率1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 年:暂免征税,税率0%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关键计算规则
持股期限:从买入日算到卖出前一日(自然日),与分红日无关。
扣税时点:分红到账时不扣税;卖出股票当日,由券商按持股期限一次性代扣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多笔买入:按先进先出原则计算持股时间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适用范围:沪深 A 股、北交所、新三板创新层 / 精选层(基础层除外)。
发布于2026-6-14 16:44 广州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电话咨询
186309170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