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团体意外险必须“记名”?
团体意外险是以“特定团体中的个人”为保障对象的保险,核心是给团体里的“具体某个人”提供意外保障——理赔时需要明确“出险的是团体中的哪个人”,所以投保时必须提供被保险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也就是“记名投保”。
二、“记名”的具体要求
投保团体意外险时,企业/组织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
1. 被保险人清单:包含每个成员的姓名、身份证号、职务等信息;
2. 人员变更通知:如果团体成员离职/新增,要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被保险人替换”(把离职的人从清单中移除,新增的人补充进去),否则离职人员不再享受保障,新增人员也无法理赔。
三、误区澄清:“不记名”的不是团体意外险
有些用户会混淆“团体意外险”和“不记名的场所意外险”:
• 比如商场、景区买的“公共意外险”是不记名的(保障进入场所的所有人),但这属于公众责任险,不是团体意外险;
• 团体意外险的保障对象是“特定团体的成员”,必须记名才能确定保障范围。
总结
团体意外险是严格的“记名保险”,投保要提供成员清单,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新——这样才能确保每个成员的意外风险都能得到有效保障。
要不要我帮你整理一份团体意外险投保所需的材料清单?
发布于2025-11-7 22:49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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