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指定交易(即把沪市股票从原券商转走)的生效时间取决于“是否已有新券商接收”:
仅撤销不转户
向原券商提交《撤销指定交易申请表》后,T日15:00前申报,交易所当晚清算后(约20:00-22:00)即解除绑定,T+1日账户内沪市股票即显示为“未指定”,此时可重新指定到其他券商。若15:00后申报,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处理。
撤销并同步转户(先撤后指定)
先完成上述撤销,T+1日在新券商办理“指定交易”即可立即生效,无需等待。整个流程最快T+1日可交易沪市股票。
注意:
- 当日有沪市交易或申购新股不能撤销;
- 信用账户需先了结负债;
- 部分券商要求临柜办理,线上渠道需确认是否开通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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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10-23 00:04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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