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规则,甲醇期货合约的最后交易日为交割月份的第10个交易日。例如2025年1月合约(MA2501)的最后交易日为1月13日(假设当月第10个交易日为该日)。需要注意的是,自然人客户持仓不能进入交割月,需在最后交易日前平仓。
这里特别提醒两点关键规则差异:
1. 机构客户:允许持仓至最后交易日
2. 个人投资者:需在交割月前一个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前平仓
由于具体日期会根据交易所年度休市安排有所调整,建议交易前通过以下方式确认:
1. 登录郑商所官网查询当月合约日历
2. 关注期货公司发布的交割提示
如果您需要了解当前主力合约MA2601的具体最后交易日,或需要协助规划持仓调整策略,可以添加微信或打电话,我会结合交易所最新日程为您提供具体日期和操作建议。从业多年处理过大量交割月持仓案例,能帮您规避因规则不熟导致的强平风险。
发布于2025-10-17 08:32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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