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股和现金分红均按“股息红利所得”征税,税率与持股期限挂钩:
‑ 持股≤1个月:20全额;
‑ 1个月<持股≤1年:10;
‑ 持股>1年:免税。
持股期限以“买入日至卖出日”的自然日计算,含分红股权登记日当日。
3. 券商在卖出当日即按上述规则预扣税款,多退少补;若第二天卖出,仍按实际持有天数计税。
4. 送股按面值1元/股计税,现金分红按派发金额计税。
5. 若账户内有多次买入,采用“先进先出”原则确定对应批次持股天数。
结论:第二天卖出仍需缴纳红利税,具体税额取决于你持有该批股票的真实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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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9-28 19:25 盘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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