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按揭房抵押给个人是合法的,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并防范风险。
根据《民法典》及上海地区相关规定,已办理按揭的房产(即存在银行抵押)在未结清贷款前,产权人若想二次抵押给个人,需满足以下合法条件:
1.银行同意:需取得原贷款银行书面同意,部分银行允许“顺位抵押”(即第二顺位抵押权)。
2.抵押登记:必须到上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个人抵押权才生效,否则无效。
3.房产价值充足:剩余价值需覆盖二次抵押金额(评估价×抵押率-未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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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与避坑指南
1.银行解约风险
-若私自抵押未告知银行,可能触发贷款合同违约条款,银行有权要求提前还款。
-避坑:抵押前务必与银行确认是否允许二次抵押,并留存书面证明。
2.个人借贷纠纷风险
-个人抵押权人可能设置高利率、暴力催收等不合法条款。
-避坑:签订正规抵押借款合同,明确利率(不超过LPR4倍)、还款方式,并公证。
3.房产处置风险
-若无法还款,个人抵押权人需通过法院拍卖房产,但银行作为第一顺位优先受偿,个人可能血本无归。
-避坑:评估房产剩余价值,确保足够覆盖二次抵押债务,或要求借款人提供其他担保。
4.诈骗风险
-伪造产权证、一房多抵等骗贷行为高发。
-避坑:抵押前查验借款人房产证、征信报告,并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抵押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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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建议
1.优先选择机构抵押:银行或持牌金融机构利率更低、流程更规范。
2.律师审核合同:确保条款合法,尤其是违约处置、利率等关键内容。
3.登记与公证:抵押合同需公证,并完成不动产抵押登记,否则无法律效力。
如需进一步了解合规抵押流程或线上贷款产品,可点击下方链接查询。本文仅供参考,具体操作请咨询专业律师或金融机构。
发布于2025-7-13 23:36 那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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