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按照监管要求,在债券发行前、存续期内定期和不定期进行信息披露。发行前需披露募集说明书等文件,存续期内要披露年度报告、中期报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等,通过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如交易所网站、中国债券信息网等)向投资者公布。
发布于2025-7-2 16:07 杭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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