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规主要从财务、规范、交易等多维度强化了对风险警示股票的监管,以下是其核心要点:
ST分类
分为退市风险警示(*ST)和其他风险警示(ST)两类,触发条件需满足单一类别下的任一核心指标,而非全部指标叠加。
触发条件
- 财务类:最近一年净利润为负且扣除后营收<3亿元;最近一年净资产为负;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 规范类:控股股东资金占用≥2亿元或占净资产30%;连续两年内控审计非标且未整改;控制权争夺导致信披失效。
- 交易类:连续20日总市值<5亿元。
其他风险警示(ST)触发条件
-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或违规担保,金额超一定标准且未按时整改。
- 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并形成有效决议。
-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或未按规定披露。
-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受严重影响且预计3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
- 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
- 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存在严重失信等投资者难以判断公司前景,导致投资者权益可能受损害的其他情形。
交易规则变化
沪深交易所拟将主板风险警示股票及ST、新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调整至与主板其他股票保持一致,即从±5%放宽至±10%,并同步调整异常波动指标,意见反馈截止至2025年7月4日。
发布于2025-6-30 15:06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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