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规定:创新层挂牌企业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基础层挂牌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可连选连任,但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6 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 。独立董事在任期内辞职或被免职的,独立董事本人和挂牌公司应当分别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报告,说明原因 。
作用发挥
监督制衡: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重大资产重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任免及薪酬等事项进行监督,防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管理层的不当行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
决策建议: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为公司战略决策、经营管理等提供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
保护中小股东:关注中小股东利益,在涉及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上,发表独立意见,保障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发布于2025-6-18 22:26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