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
组成:董事会成员由 3 - 13 人组成,具体人数由公司章程规定 。其中,独立董事应占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以上(如有),以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超过 3 年,可连选连任 。
运作规则: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董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监事会
组成: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 3 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 年,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
运作规则: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监事会行使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等职权 。
发布于2025-6-18 22:26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