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交易时段与集合竞价是期货交易中两种不同的交易机制,在成交规则、价格形成方式等方面存在明显区别,具体如下:
一、连续交易时段
时间范围:指集合竞价结束后至当日交易结束的常规交易时间段,不同期货品种的连续交易时段因交易所规定而异。
成交规则:采用 “价格优先、时间优先” 原则。报出买卖价格和数量,系统按价格高低排序,同价位则按报单时间先后匹配,实时成交。
价格波动:价格随买卖双方的实时报价持续变动,反映市场即时供需关系,可能出现连续的涨跌幅。
二、集合竞价
时间范围:通常在每个交易日开盘前,持续数分钟。
成交规则:通过集中撮合确定开盘价。所有有效报价中,找到一个成交量最大的价格作为开盘价,高于该价格的买单和低于该价格的卖单全部成交,等于该价格的买卖单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价格形成:集合竞价产生的开盘价是多空双方在开盘前集中博弈的结果,可能与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存在跳空,反映市场隔夜信息或情绪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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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6-13 09:49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