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别网下投资者配售比例规则及差异
一、投资者分类标准
A类投资者
包含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
新增范畴:2025年修订后,银行理财产品、保险资管产品也被纳入A类。
B类投资者
主要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以外的新型境外资金);
部分规则中与A类合并管理,享受优先配售待遇。
C类投资者
除A、B类外的其他机构,如私募基金、券商自营、资管计划等。
二、配售比例核心规则
优先级原则
A类≥B类≥C类: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相同,且A类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类别;
最低保障额度:A类获配比例不低于网下发行总量的50%,A+B类合计不低于70%。
实际执行案例
科创板首批企业:A、B类投资者获配约80%网下份额,C类仅占20%;
托普云农(2024年):A类配售比例低至0.05%,B类更低,C类难以覆盖申购需求。
动态调整机制
双向回拨规则下,若网上申购超百倍,部分配额从网下回拨至网上(如中策橡胶案例中网下占比由70%降至30%);
未盈利企业可设置差异化限售条款,鼓励机构长期持有。
三、最新政策调整(2025年)
分类配售统一化
证监会明确要求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必须相同,消除隐性歧视;
A类优先地位强化,权益类理财产品纳入A类范畴以吸引长线资金。
违规行为禁止
禁止串通报价、操纵配售比例等行为(如代持、返佣、诱导高报价等);
未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上市公司不得启动发行流程。
四、市场影响与策略建议
机构参与策略:A类投资者通过提升研究能力争取更高获配率,C类需分散标的或转向非热门股;
风险提示:配售比例压缩叠加新股破发常态化(2025年破发率超10%),需平衡打新收益与风险。
总结:当前网下配售比例呈现显著分层,A类投资者享有制度性优先权,C类需应对低配售率挑战;2025年规则修订进一步强化公平性与长线资金引导作用。
发布于2025-5-28 19:37 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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