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交易对方在一定情况下对并购重组后的标的资产业绩进行承诺,如未达到承诺业绩,需按照约定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包括股份补偿、现金补偿等。
发布于2025-5-28 18:17 南京
要求交易对方在一定情况下对并购重组后的标的资产业绩进行承诺,如未达到承诺业绩,需按照约定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包括股份补偿、现金补偿等。
发布于2025-5-28 18:17 南京
北交所对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业绩承诺和补偿有明确规定。
业绩承诺方面,通常交易对方会承诺标的资产在一定期间(如3年)的业绩。这个业绩一般以净利润等指标衡量,交易对方要基于对标的资产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等合理判断后给出承诺,且承诺需具有可实现性,不能随意夸大。
补偿规定上,若标的资产实际实现业绩未达到承诺业绩,交易对方需进行补偿。补偿方式常见有股份补偿和现金补偿。当采取股份补偿时,交易对方要按约定比例将股份返还给上市公司或进行回购注销;若是现金补偿,交易对方要按照未达标比例以现金形式向上市公司补足。
北交所还要求上市公司在并购重组相关文件中详细披露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包括承诺业绩、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让投资者清楚知晓。同时,上市公司需定期披露标的资产的业绩实现情况。若交易对方未履行承诺,北交所会采取相应监管措施,督促其履行,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发布于2025-5-29 11:40 广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