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风险准备金:证券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用于弥补亏损,计提比例由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但一般不低于税后利润的 10% 。
交易风险准备金:按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用于弥补证券交易中的损失。具体计提比例由中国证监会根据证券市场发展状况和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等因素确定,目前通常按营业收入的 2 - 5% 计提 。
其他专项风险准备金:根据特定业务风险特点,证券公司可能需计提专项风险准备金。例如,开展融资融券业务,需按融资融券业务收入的一定比例计提风险准备金,以应对可能出现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等 。
发布于2025-5-28 09:26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