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存管机制:
理财产品的资金由第三方银行存管,券商无法直接接触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公募产品需在证监会备案,私募产品需在基金业协会备案,可通过 “中国理财网” 或 “基金业协会官网” 查询产品真实性。
风险控制措施:
券商需对产品进行风险评级(R1-R5),并匹配客户风险承受能力(如 R3 产品不得卖给保守型客户)。
禁止夸大收益或虚假宣传,需披露产品底层资产、投资策略、费用结构等信息。
投资者自查:
确认产品是否为 “券商自产” 或 “代销产品”(代销产品需查看发行方资质,如基金公司、信托公司)。
警惕 “保本保收益” 承诺(除存款、国债外,其他理财产品均不保本),优先选择低风险(R1-R2)产品。
发布于2025-5-28 08:53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