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制度定义同股不同权(WVR,Weighted Voting Rights)架构允许创始人股东通过持有高投票权股份(如 1 股 N 票)维持控制权,同时向公众发行低投票权股份。
2. 港交所规则要点(《上市规则》第 8A 章)适用范围:
允许新上市公司(如科技企业)采用 WVR 架构,但需满足市值≥400 亿港元或市值≥100 亿港元且最近一年营收≥10 亿港元。
投票权限制:高投票权股份的投票权不得超过低投票权股份的 10 倍;高投票权股份持有人需为公司董事或其关联人,且离职、去世或转让股份时,投票权自动转换为普通股份。
投资者保护:关键事项(如修改公司章程、更换董事会 majority 成员)需经类别股东(高 / 低投票权股东)分别表决通过;发行人需定期披露 WVR 架构相关信息,如高投票权股东名单、投票权比例变化等。
发布于2025-5-27 22:10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