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的职责和议事规则:
职责: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等。议事规则: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股东大会的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发布于2025-5-25 12:17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