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企业申请在北交所上市的条件
1.公司类型:需为科技创新类公司,符合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划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标准。
2.财务指标:市值及财务指标需符合以下四个标准之一。
市值不低于 6 亿元,最近 2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不低于 2500 万元,且最近 1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市值不低于 6 亿元,最近 2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平均不低于 1 亿元,且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最近 1 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正。市值不低于 8 亿元,最近 1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 2 亿元,最近 2 个会计年度合计研发投入占合计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 8%。
市值不低于 15 亿元,最近 2 个会计年度研发投入累计不低于 5000 万元。
3.特别表决权股东资格:应当为挂牌公司董事,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有表决权股份的 10% 以上,并对挂牌公司发展具有重大贡献,且不得存在相关规则规定的禁止情形。
发布于2025-5-25 11:11 杭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