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明确规定要求投资者中签后放弃认购需提前向证券公司报备。但投资者应在 T+2 日日终前确保账户资金情况,若资金不足则视为放弃认购。不过,建议投资者若决定放弃认购,提前与证券公司沟通,以便了解相关流程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发布于2025-5-24 01:59 郑州
发布于2025-5-24 07:36 北京
一般来说,投资者中签后若想放弃认购,不需要提前向证券公司报备。在新股、新债等发行中,当投资者中签时,系统通常会在缴款日自动从其资金账户扣除相应认购款项。若投资者不想认购,只需确保在缴款日收盘时资金账户内可用资金不足,系统无法完成扣款,就会被视为放弃认购。
不过,多次弃购会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在新股申购中,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况,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申购。所以在放弃认购前,要充分考虑这种限制带来的不便。若不确定具体规则,也可以咨询自己的证券公司。
发布于2025-5-24 09:59 广州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投资者在网上申购可转债,在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未足额交款(放弃申购),会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