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所规则交易主体与申报类型: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需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申报类型包括初始交易申报、购回交易申报、补充质押申报、部分解除质押申报、违约处置申报、终止购回申报。质押率与交易期限:证券公司依据标的证券资质等因素确定和调整质押率上限,如主板股票 55% 等。回购期限不超过 3 年,延期购回后累计期限一般也不超过 3 年。交易时间与费用1:上交所交易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5:30。上交所按每笔初始交易金额的 0.01‰向融入方收取经手费,起点 5 元,单笔最高不超过 100 元;深交所按每笔初始交易质押标的证券面值 1‰收取经手费,最高不超过 100 元。同时还有质押登记费等1。特殊规定:单一融入方累计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证券公司净资本的 10%。标的证券若存在单一标的已质押数量占总股本超 50% 等风险情形,证券公司应审慎评估。风险市场风险2:宏观经济、行业政策等变化影响股票价格,使质押股票价值降低。流动性风险2:市场恐慌时,质押股票难快速变现,质权人无法及时收回资金。股价波动风险2:股价下跌致质押股票价值下降,可能引发平仓风险。违约风险2:出质人无法按时还款,质权人面临本金无法收回的风险。
发布于2025-5-22 00:27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