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相当于10%。
- 北交所及股转公司:同流通股扣税规则。例如,投资者持有沪市某只股票IPO前限售股,2024年5月1日解禁,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持股期限计算税费;若在解禁前取得股息红利,则按10%实际税负扣税。
发布于2025-5-20 18:59 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