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次赔付重疾险中没有理赔年限这一概念,只有保险合同有效年限概念。保险合同有效年限分为几个阶段,从保险生效日起一般重疾险有一定的等待期,然后是有效期,接下来如果保费超过宽限期60天尚未补缴则进入中止期,中止期开始后有两年的复效期,超过复效期保险合同失效。因此只要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出险都可以按规定得到多次赔付。
多次赔付重疾中还有理赔生存期和间隔期。一些多次赔付重疾险在第二、三次赔付中一般会有一个间隔期和生存期限制。间隔期是指每两次赔付间隔时间,一般为2年或者180天。生存期是指第二、三次重疾确诊后的生存期,如14天、28天、3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期内死亡就没有下一次赔付。
发布于2021-1-10 18:0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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