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有义务在信息披露方式变更前,提前以原约定的有效方式通知投资者 。通知内容应包括变更后的披露方式(如从邮件通知改为官网公告)、变更原因、变更生效时间等 。投资者同意程序方面,若合同约定变更需投资者同意,则管理人需通过书面、电子等方式征求投资者意见,取得多数投资者(或按合同约定比例)的同意 ;若合同未明确约定,管理人应确保新的披露方式不影响投资者获取信息的权利和便利性,且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若投资者因披露方式变更无法及时获取信息并遭受损失,管理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
发布于2025-5-20 09:51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