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风险信息披露完整性和及时性需从制度、流程和监督三方面入手。制度上,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制定详细的风险信息披露制度,明确披露内容(涵盖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类风险及应对措施)、披露频率(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和披露方式(官网、邮件、托管机构平台等) ;流程上,建立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的标准化流程,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投资部门定期提供风险数据,合规风控部门审核后发布;监督方面,内部由风险控制委员会监督披露执行情况,外部接受监管部门检查和投资者监督,对未按规定披露的行为制定严格的问责机制 。
发布于2025-5-20 08:52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