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对于私募基金使用融资融券工具的比例限制,监管层面没有统一固定的标准。通常,基金合同会对融资融券的使用进行约定。一般来说,单一证券的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 10%;全部融资融券交易的市值占基金净值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合同约定的上限,常见的上限在 30% - 50% 左右 。但不同的基金产品,根据其风险偏好、投资策略和投资者要求,比例限制会有所差异。同时,证券公司也会根据私募基金的信用状况、资产规模等因素,对其融资融券额度进行限制和调整。
发布于2025-5-19 21:17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