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平仓顺序:不同券商操作略有差异,但一般遵循以下原则:先偿还融资债务:优先卖出融资买入的证券,用所得资金偿还融资欠款及利息。再偿还融券债务:买入融券卖出的证券归还券商,若融券卖出的证券有多个品种,通常按照市值比例或持仓时间等规则依次偿还。若有剩余资金或证券:归还给投资者。
通知客户:券商在启动强制平仓前,会通过短信、电话、交易软件提示等多种方式通知投资者,告知账户风险及强制平仓安排,给予投资者追加担保物或自行平仓的机会。但即使通知后,若投资者未及时处理,券商仍会按约定执行强制平仓,以保障自身资金安全。
发布于2025-5-17 22:54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