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性保护措施
信息披露监管
证监会要求创业板公司定期披露关联交易、重大事项,减少大股东与中小股东的信息不对称。例如,对业绩变脸、财务造假等行为实施严厉处罚。
累积投票制
部分公司采用累积投票制,允许中小股东集中投票选举董事,增强话语权(如某环保公司中小股东通过累积投票制提名 1 名独立董事)。
投资者诉讼机制
支持中小股东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如虚假陈述索赔(2022 年某创业板公司因财务造假被判赔偿投资者超 2 亿元)。
市场机制约束机构投资者监督
公募基金、社保基金等机构通过调研、投票参与治理,间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如某消费电子公司机构股东联合反对大股东高溢价收购议案)。退市制度威慑
严格的退市规则(如财务指标、交易指标退市)倒逼公司规范运作,减少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发布于2025-5-15 23:41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