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可转债跨境交易与国内交易税收政策的相关情况:跨境交易税收政策增值税:对于境外投资者,若在境内从事可转债交易,属于金融商品转让,一般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存在一些免税政策,如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间的金融商品转让等可免税。所得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非居民企业,取得可转债利息收入,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无实际联系的,不缴纳。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按 10% 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对于境外个人投资者,取得的可转债利息收入和转让收益等,通常需按相关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与国内交易的差异增值税:国内个人投资者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征增值税,而境外投资者一般需按规定缴纳增值税2。所得税2:国内居民企业投资者取得可转债利息收入和买卖差价收入,分别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境外非居民企业投资者在所得税缴纳上,存在机构场所及实际联系等方面的不同规定和税率差异。国内个人投资者取得可转债利息按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可转债按 “财产转让所得” 缴纳个人所得税;境外个人投资者按相关税收协定和国内税法规定纳税,在具体征管和适用税率上可能与国内个人投资者有别。
此外,在可转债到期赎回时,国内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按 20% 的税率缴税,而 QFII 按 10% 的税率缴税。同时,国内不同市场(沪市、深市)在可转债到期赎回计税基准上存在差异,沪市基本是按高于面值部分全额缴税,深市是按最后一年利息 ×20% 来计算税收,跨境交易一般无此差异。
发布于2025-5-13 23:12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