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股所得股票再次转让时,如果符合个人所得税的相关免税或优惠政策条件(如持股期限超过一定时间等),则不需要再次就送股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不符合优惠条件,则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收入-取得成本-合理税费)×20%。取得成本一般按照送股时的计税基础确定。
发布于2025-5-13 20:10 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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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投资期权,是否要按财产转让所得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