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沪市主板市场,投资者通过限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 万股。投资者通过市价申报买卖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5 万股。投资者参与盘后固定价格交易,通过提交收盘定价申报买卖科创板股票的,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且不超过 100 万股。申报买入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超过 200 股的部分,可以以 1 股为单位递增,如 201 股、202 股等。申报卖出时,单笔申报数量应当不小于 200 股,超过 200 股的部分,可以以 1 股为单位递增。余额不足 200 股时,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如 199 股需一次性申报卖出。
发布于2025-5-10 23:45 郑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