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规则:融入方、融出方、证券公司各方签署《股票质押回购交易业务协议》;证券公司根据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托向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申报;交易系统对交易申报按相关规则予以确认,并将成交结果发送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依据深交所确认的成交结果为股票质押回购提供相应的证券质押登记和清算交收等业务处理服务。
证券公司依据标的证券资质、融入方资信、回购期限、第三方担保等因素确定和调整标的证券的质押率上限。一般来说,主板流通股股票的基准质押率为55%,中小板为50%,创业板为45%,国债为75%,地方债为70%等。实际操作中,还会根据股票的市值、流动性、波动性等因素进行调整。
发布于2025-5-7 09:39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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