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使这项权益一般有以下条件:一是时间上需在原保险合同生效满2年后的任何一年的生效对应日进行转换;二是被保险人年满45周岁的生效对应日以后,不再享有此项权益;三是转换后的保险金额最高不能超过原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此外,投保人行使可转换权益时无需重新核保,对于前期所缴保费,会扣除已经发生的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剩余部分用来充抵转换后保险产品的保险费。
比如香港万通的「富饶千秋PLUS」储蓄分红险,受保人仅需年满55周岁且保单生效满10年后,就可将全部或部分的保单价值转为终身年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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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7 09:11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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