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可转债的强制赎回条件通常在发行时的募集说明书中有明确规定。
最常见的情况是价格触发条款:在转股期内,当公司A股股票价格在连续一段时间内(例如,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持续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一定比例(通常设定为130%)时,上市公司便有权按照约定的价格启动强制赎回程序。这个赎回价格一般是债券面值(100元)加上当期应计的利息。此外,也存在一种较少见的情况,即当未转股的可转债余额低于某一特定金额(比如人民币3000万元)时,公司也可能触发赎回。
强制赎回一旦启动,对持有者的主要影响是:如果持有人在上市公司公告的赎回登记日(通常也是最后交易日或转股日)之前,既没有选择将可转债转换成公司股票,也没有在二级市场上将其卖出,那么其持有的可转债将被发行公司以之前约定的较低赎回价格(即面值加应计利息)强制赎回。考虑到触发强赎时,可转债的市场价格往往远高于这个赎回价,因此,若不及时操作,持有人将可能面临直接的投资损失。
建议您密切关注持有可转债的上市公司公告,留意相关风险提示及操作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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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5-5-2 12:26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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