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香港与内地的分红税收协定主要内容如下:
内地企业向香港企业分红:内地子公司向香港母公司分红时,若香港公司是 “香港居民企业” 且为股息的受益所有人,在中国居民企业的全部所有者权益和有表决权股份中,香港企业直接拥有的比例占 25% 以上,且在取得股息前连续 12 个月以内任何时候均符合该比例,可适用 5% 的优惠税率缴纳预提所得税,否则按 10% 的税率缴纳。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上市公司分红: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若为 H 股,H 股公司按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若为非 H 股,由中国结算按照 20% 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但内地投资者是持有香港公司股票超过 12 个月的个人股东时,红利所得税的税率可降至 5%。
发布于2025-4-28 19:29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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