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售条款设置目的是为了保护可转债投资者的利益,防止因公司股价大幅下跌或公司行为损害投资者权益时,投资者遭受过大损失,增强可转债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保护作用体现:当公司股票价格在一段时间内持续低于转股价格一定比例(有条件回售),或公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附加回售)时,投资者有权将可转债按照约定的回售价格回售给发行公司。这使得投资者在面临不利情况时,能够及时收回本金,避免因股价持续下跌导致可转债价值大幅缩水;同时,对发行公司形成约束,促使其谨慎决策,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和投资者权益。
发布于2025-4-26 23:28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