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入股票时,申报数量应当为 100 股(份)或其整数倍,即必须是一手或一手的整数倍。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 100 股(份)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发布于2025-4-24 05:05 杭州
股票买入卖出最小申报委托单位统一为 100 股吗
委托买入股票时,为何有时挂单价格合适却无法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