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类强制退市:包括连续 120 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 500 万股、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股票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 1 元、股东数量连续 20 个交易日每日均低于 2000 人、连续 20 个交易日在上交所的每日股票收盘总市值均低于人民币 3 亿元等情形。
财务类强制退市:如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 1 亿元;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等。
规范类强制退市:涉及交易所失去公司有效信息来源、公司拒不披露应当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严重扰乱信息披露秩序并造成恶劣影响等信息披露或者规范运作方面的重大缺陷,以及未按时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本总额或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等情形。
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如涉及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发布于2025-4-21 10:17 杭州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关注/提问
18502136382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