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收购期满后,对预受股份进行统计,符合要约条件的予以收购结算,支付相应对价。
发布于2025-4-21 09:23 武汉
要约收购期满后,结算预受股份的流程如下:
股份购买:
收购人应按照收购要约中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受的股份。
比例收购:
如果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超过了收购人计划收购的数量,收购人需按同等比例收购各股东的股份,以确保公平。
结算和过户:
收购期满后的3个交易日内,证券公司需要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同时,对于超过收购比例的预受股份,证券公司应解除其临时保管状态。
结果公告:
收购人应在要约收购期满后,及时公告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公告内容应包括收购数量、收购比例等详细信息。
提交报告:
收购人需在要约收购期满后的15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详细说明要约收购的过程和结果。
通过以上流程,确保要约收购期满后的股份结算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保障各方权益。
发布于2025-4-24 09:58 渭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