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阶段:2010 年 3 月 3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接受证券公司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标志着我国融资融券业务正式进入试点阶段,首批试点证券公司仅有 6 家,标的证券范围也较为有限,当时主要是为了探索融资融券业务模式和风险控制机制。扩容阶段:2011 年 11 月 25 日,融资融券业务由试点转为常规业务,更多证券公司获得业务资格,标的证券范围也不断扩大,市场参与度逐步提高,融资融券业务开始在资本市场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交易选择和风险管理工具。发展完善阶段:此后,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不断完善相关规则,如调整保证金比例、优化标的证券筛选机制、加强风险控制等。同时,转融通业务也于 2012 年正式推出,进一步丰富了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和证券来源,推动融资融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成为我国资本市场重要的组成部分。
发布于2025-4-11 13:16 武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