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买入的股票不可以作为融券卖出的标的,反之亦然。根据融资融券的交易规则,投资者融资买入的股票不能用于融券卖出,同样,融券卖出所得资金也只能用于买券还券,不能用于购买其他股票。此外,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可作为融资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以下简称标的证券)包括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等,且这些证券一般流动性较大、波动性相对较小、不易被操纵。因此,融资买入和融券卖出的股票必须属于证券公司规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内,且不能相互转换使用。
联系我开户,可协商佣金费率,享无门槛成本优惠。提供无门槛成本价佣金,期权手续费 1.7 元/张,两融专项利率 4.5%,可转债、ETF 万 0.5,国债逆回购一折。有免费极速交易通道,支持网格交易、量化交易,且支持同花顺、通达信登录。
发布于2024-12-10 13:20 杭州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关注/提问
13066609666
秒答
一对一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