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交易所规定,以下情况之一不能参与期货的实物交割:
1、自然人客户;
2、不能接收或者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客户;
3、不具备相应品种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的单位客户不允许交割;
4、持仓量为非交割单位整数倍的相应持仓不得交割;
5、上期所(能源中心)未开立仓单管理系统的客户不允许交割。
从上面5点情况来看,简单点说就是:
1、自然人客户是不能参与商品期货实物交割;
2、单位客户要参与交割需要是能开具或者接收增值税发票的;
3、既是单位客户也能接收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不具备某些品种如甲醇、苯乙烯或液化石油气等的生产、经营或使用资质不允许交割;
4、是符合要求的单位客户但是持仓不是交割单位整数倍的也不能交割。
5、持有上期所(能源中心)品种交割前需要在上期所(能源中心)开立仓单管理系统。
发布于2024-7-22 15:08 大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