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在风险管理方面的措施:第一,公司治理不断完善。增加了学生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意见的情形,将资金管理职业教育主体范围不断扩大至控股股东、实际成本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并聚焦“关键少数”;显然,不能通过增加社会影响经济持续发展经营活动能力的新的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第二,信息披露要求更加具体。比如《上市公司规则》细化了学生主动进行披露、豁免披露、延期披露、行业及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具体工作要求。提高了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第三,暂停和恢复牌照管理更加严格。《上市规则》贯彻“少停、短停、分阶段停”的监管工作原则,要求我国上市公司发展不得滥用停复牌机制,不得以停牌代替学生信息进行保密,以保证中国市场经济交易的连续性,保护个人投资者的交易权利。对于那些计划重大资产重组或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暂停时间应缩短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及其他重大事件,暂停时间不得超过5个交易日;如果恢复交易延迟是由于特殊情况下,累计连续停牌时间不得超过25个交易日。
第四,主体责任进行更加需要明确。北交所不再对证券公司,实施“终身”持续监管,保荐机构将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持续监管职责。需要强调的是,为了确保顺利过渡,上市公司与保荐证券公司签订的继续监管协议将在北方证券交易所开业初期继续执行,信息披露和日常业务将继续按照现行模式进行,交易所将尽快澄清后续系统转换安排。
发布于2024-6-13 11:01 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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