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可通过当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办理。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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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2024-4-19 17:18 北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