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退市是指上市公司由于未满足交易所有关财务等其他上市标准,而主动或被动终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变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动性退市和被动性退市,并有复杂的退市的程序。
根据2024年的新规,股票退市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公司不按规定公开其财务状况,或者对财务会计报告作虚假记载,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公司有重大违法行为,经查实后果严重的。公司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在限期内未能消除。公司决议解散、被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责令关闭或者被宣告破产。
此外,还新增了连续20个交易日市值低于3亿元的“市值退市”指标,这是面值退市的必要补充,能够防止有关公司通过并股等方式,将价格低的股票通过减少股数变成价格高的股票。
对于主动退市的情况,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议后的15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退市申请。证券交易所应当自上市公司提交退市申请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通知公司。决定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上市公司提交的退市申请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重点从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在审查决策程序合规性的基础上,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其股票终止上市交易的决定。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全面准确的信息,可查阅关于股票退市规定的最新政策文件或咨询专业人士。
发布于2024-4-16 17:26 渭南



分享
注册
1分钟入驻>
+微信
秒答
搜索更多类似问题 >
电话咨询
15907886081 

